关于解除医保协议关系的公告。 根据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)及省直医保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,我中心正式解除与济南福仁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七十二分店等40家省直医保门诊统筹药店的医保协议关系,详情见附件。 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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