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一些公开信息将3.4类产品混淆为3.3类生物类似药;。 • 原研药转地产后被划分到3.4类可能削弱其创新属性;。 • 业界建议提升药品注册类别信息透明度,考虑3.4类是否有必要拆分为更详细的注册类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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